四
知术,光禄大夫、关内侯王延世,字长叔。(资中人。)各本皆无也字。
□□,扬州刺史杨莽,字翁君。(武阳人。见《何霸传》。)各本文同。
忠壮,复汉将军朱遵,字孝仲。(武阳人也。)
隐遯,合浦太守费贻,字奉君。(南安人也。) 元丰本、廖本此目在任永上,他各本在任永下。
隐知,征士任永,字君业。(僰道人也。)
精密,上党太守赵松,字君【乔】〔桥。〕元丰、张、吴、何、王、廖、石本作乔。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同赞注作桥。(武阳人也。)
文学,城门校尉董钧,字文伯。(资中人。)
秀颖,司隶校尉杨涣,字孟文。(武阳人。见《犍为耆旧传》。)
□□,汉中太守杨文方。何、李、王、浙、石本误作芳。下仍作方。(涣子。《函海》本作“涣字仲颖”四字。文方子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脱子字。颖伯,冀州刺史。仲颖,二千石;失其行事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卢、石本更有“无传”字。
政事,司隶校尉杨准,字伯邳。(文方兄子,太守、太尉李固举之。)
清秀,大司空张皓,字叔钱、《函》本作升。明。(武阳人也。)
正直,光禄大夫、广陵太守张纲,字文纪。(皓子也。)
□□,郎中张植。(纲子也。)元丰与钱本纲作冈。下空二格接张续。
□□,尚书张续。(植弟也。)此下,元丰与钱本亦提行。
□□,豫州【牧】〔刺史〕当作刺史,说在注释。张方,字公始。(续弟也。)
正直,司隶校尉赵旗,字子元丰本作文。鸾。(资中人也。)
□□,别驾从事王元。(武阳人,刺史张乔时。见《杨统传》。)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廖本作传。他各本作簿。又有“无传”二字浙本剜空作传。
义士,公车令杜抚,字叔和。(资中人也。)
义士,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无此二字,浙本挤补。新都令赵敦,元丰本作郭。字建侯。(武阳人也。)
孝士,尚书郎隗相,字叔通。(僰道人也。)
信士,旧各本无。兹依《蜀志》文补。吕孟。旧各本及《先贤志》只吕孟二字。惟《蜀志》文有贞字。(南安人。不详其事。)
〔孝子〕,吴顺,字叔和。(僰道人也。)
学士,韩子方。(僰道人。张贞之师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删之字。又更有“无传”字。
学士,谢褒。《张钳赞注》写作裒。(南安人。)钱、刘、张、吴、何、李、《函》、王、石本更有“见《张钳传》” 四字。盖李□所增。元丰、廖本无。浙本原有复剜去。
右二十四人在汉世。各本文同。
政事,蜀郡太守、关内侯杨洪,字季休。(武阳人。)
固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直。 率,谏议大夫费诗,字公举。( 南安人。)
忠正,车骑将军、都亭侯张翼,字伯恭。(武阳人。纲后也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无“武阳人”及也字。更有“子征,见《 寿良传》”六字,浙本剜去六字。
文学,五官中郎将【伍】〔五〕顾广圻校稿云:“《蜀志》在《 杜微传》,作五。”兹改。梁,字德山。(南安人。)此上当补广汉太守五方一目。说详注释。
文才,射声校尉杨【义】〔羲〕《函海》注云:“《三国志》作戏。”今按字当作羲,通戏。字文然。(武阳人。)
右五人在刘氏世。(从事贾龙,元丰本作能。不悉其事,不录。)
【汉中太守】杨文方妻阳姬。(武阳人也。)
相登妻周度。(僰道人也。)
曹【敬】〔禁,〕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浙本作禁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廖、石作敬。字敬姬。(南安人,周纪妻也。)
程贞【●】玦,元丰与廖、浙本作●。钱本作玫。《函海》作●。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王、石本作玦。字琼元丰、钱、《函》、浙本作瑗。玉。《函海》作王。(牛鞞人,资中张惟妻也。)
尹仲让妻韩姜。(僰道人也。)
仪元丰本作义。成妻谢姬。(南安人也。)
赵媛姜。何、王、石本误作妻。 (资中人,【赵】各本旧有。当衍。说在注释。盛道妻也。)
张贞妻黄帛。(僰道人也。)
杨进。(武阳人,广汉王元丰本作中。博妻。)刘、李、《函》三本此目列阳姬目之前。《函海》注云:“刘、李本在第一。”益移前刻也。
右九人列女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烈女。
右犍为郡士女凡三十八人。(二十九人士,九人女。)
五
忠正,城阳中尉邓【先】〔公。〕元丰本先字不明(黑巴),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作公。张佳胤改公作先,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遵之。《赞注》同。当作公,已前注。(成固人也,景帝时。) 元丰与刘、李、《函》本有也字,他本无。余同。
□□,原失品题字。杨王孙。(成固人。)此目,元丰与张本空二格接上目。钱本空一格。他各本提行。元丰、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无“成固人”三字注。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有。今按:既有赞注,则不当附着他目。当是旧脱品题与县贯矣。
致远,卫尉、博望侯张骞。(成固人。武帝时。)各本文同。
爽朗,张本作郎。给事中张猛。(骞孙。元帝时。)
高尚,逸民郑子真。(褒中人。成帝时。)
右。各本无此行。廖本独有。“阙 ”小字所阙当是“五人在前汉”五字。 〔五人在前汉。〕
大儒,〔博士〕据《后汉书》补。李颉。元丰本李颉上有二空疤。(南郑人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有“无传”二字。
文学,司徒李郃,字孟节。(颉子。)
执正,太尉李固,字子坚。(郃子。)
雅望,京兆尹李燮,字德公。(固少子。)
□□,当有英玮二字品题。奉车都尉李历,字季子。(固从弟也。)元丰本无也字。张、吴诸本同。廖与刘、李、《函海》本有。
善绩,司隶校尉李法,字伯度。(南郑人也。)
□□,疑有“温良”二字品题。 犍为太守赵宣,字子雅。(南郑人也。)
德望,广汉太守赵瑶,字元珪。(宣子。)
温雅,尚书赵琰,字稚珪。(瑶弟。)
义壮,弘农太守陈纲,字仲卿。(成固何、王、石本作都。人也。)
义烈,【从事】〔门下掾〕依《汉中志.总序》文改。陈调,字元化。(纲孙。)
知思,巴郡太守陈雅,字伯台。(成固人。)
□□,南郡太守程元丰本作陈。 基,字稚业。(南郑人也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有“无传”二字。
□□,原无品题。大鸿胪刘巨公。(南郑人也。见《列刘、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烈。女传》。)
□□,广汉属国〔都尉〕当有此二字。张泰,字伯彊。元丰本作 ●。从●。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作彊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疆。(南郑人也。)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有“无传”二字。
政事,度辽将军张亮则,《赞注》无亮字。字元脩。(泰从弟。)
恺悌,绵竹令阎宪,字孟度。(成固人也。)
隐士,樊志张,(南郑人,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此下有也字。见《征西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作西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南。将军段颎元丰本二字作一空疤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颎作颖。 传》。)
尚志,聘士卫衡,字伯梁。(南郑人。樊志张弟子也。)此条,张佳胤移于郑子真目后,李颉目前。吴、何、王石本遵之。浙本改从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,如此。
筹画,计曹史程刘、李本误祝。 苞,字元道。(南郑人也。)
文才,葭萌长祝龟,字元灵。(南郑人也。)
义烈,郡主簿段崇,字礼高。(南郑人也。)
义烈,功曹承上文省郡字。程信,字伯义。(南郑人也。)
〔义烈,〕原承上省,旧各本遂脱。兹补。严孳。李容。陈【巴】〔巳。〕旧各本作巳,惟廖本作巴。王宗。李本作崇。姜济。曹廉。勾矩。刘旌。原展。上九人,元丰本互空二格连书。钱、张、刘、李、《函海》本互空一格连书。吴、何、王、廖、浙本各提行顶格,兹依宋旧。又元丰与浙本原展下无字。廖本注小阙字。他各本皆注有“九人,太守郑广吏,见《段崇》、《程信传》”十三字。盖嘉泰本有,李□所补也。郑广,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作郑仅。张佳胤所正也。
义烈,从事燕邠,字元侯。(南郑人也。)
义烈,主簿赵嵩,字伯高。(南郑人也。)
右三十八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九。又人下有在字。人后汉。实只三十四目,三十四人。
□□,陈术,字申伯。(历【二】〔三〕刘、李本作三,是。郡太守,见《蜀书》。撰《益部耆旧传》者。)
右一人,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此下有在字。刘氏之世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无之字。
李穆姜。(安众令程祗妻,李法姊各旧本皆作姑,廖本依《赞注》改作姊。依《后汉书》,当作姊。也。子基。)
刘泰锳。(巨公女,杨矩妻。)矩字,元丰、钱、刘、张、李、《函》本作拒。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相。廖本依《赞注》改作矩。
杜泰姬。(南郑人。犍为太守赵宣妻。)
杨礼元丰本作□。珪。(成固杨元珍女,陈省妻。)
李文姬。(太尉固女,赵锳元丰本作英。妻。)
陈顺谦。(邓令曹宁妻,陈伯台从女也。兄子陈规着书称之。)
陈惠谦。顺谦妹,度辽将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误作府。军张亮则夫人。
张礼元丰本作□。脩。南郑人,赵嵩妻。
韩树南。(南郑人,赵子贱妻也。)
右九人,列刘、李、廖本作列。他各本作烈。女。
右汉中郡士女凡五十人,元丰、钱、张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作五十人。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四十九人。(四十一人士,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“四十人士”。九人女。)
六
忠义,镇远将军、义侯《赞注》及《后汉书.西南夷传》并作“ 成义侯”。文齐,字子奇。(梓潼人【也】。平帝用为益州太守,遂不服王莽,公孙述。光武嘉之。)
□□,元脱品题。北海太守文忳。(齐子也。)元丰本无此二字,别于空六格后有“梓潼人也”四字。他各本只此“齐子”二字。盖李□所改也。
节士,李业,字巨游。(梓潼人也。)
□□,当承上作节士,说在8章注。遂旧各本俱作遂。志古堂本误作道。久令李翚。(业子。)
〔政事,〕旧脱品题字,当有。 益州太守景毅,字文坚。(梓潼人也。)
【政事】有道,旧刻各本品题此四字,其政事二字与赞传不应。当是自上目误坠。 〔诸生〕依赞文补。景鸾,元丰本作銮。字汉伯。(梓潼人也。)
文学,孝廉杨充,字盛国。(梓潼人【也】。)
壮烈,济阴相寇祺,字宰朝。(梓潼人也。)
壮烈,童人李余。(涪人也。)
义士,功曹张寿,字伯僖。钱、何、王、石本作禧。(涪人也。)
义士,王晏,字叔博。(涪人也。)
方士,李助,字翁君,(涪人也。)
右十二人,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此下有在字。浙本剜空一格。汉世。
尚玄,谏议大夫杜微,字国辅。(涪人也。)
(文学),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无品题字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有 “文学”二字。李仁,字德贤。(涪人也。)
□□,旧各本脱品题,当是承上文学字。太子仆射元丰本太子下黑巴一字。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作一仆字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“中庶子”三字。廖本作“仆射” 二字。李撰,钱、《函》本作巽。字钦仲。(仁子。)
□□,当仍是上承“文学”二字。太子家令尹默,字思潜。(涪人也。)
□□,丞相参军文恭,字仲宝。钱、《函》二本作贤。他各本皆作宝。(梓潼人也。)
果锐,前监军、元丰本此下无大字,但有空位。他各本无大字,亦不空。廖本填大字。 大将军司马李福,字孙德。(涪人也。见《诸葛何、王、石本有亮字。故事》、《蜀书》。)
右六人,吴、何、王、石本有在字,浙本剜去作空格。刘氏世。
文极,字季姜。(梓潼人。将作大匠王堂夫人也。)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有也字。元丰及其他各本无。
巴郡虞显妻杜慈。(涪杜季女也。)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廖本有也字。
郭孟妻杨敬。(涪杨〔文〕女也。)元丰本无文字,有也字杨女也三字连。廖本同。钱本存空位。刘、李、《函》本有文、也字。张、吴诸本同元丰本。
右列元丰、钱、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烈。刘、李、廖本作列。女三人。
右梓潼郡士女此下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有凡字。二十一人。(十八人士,三人女。)各本数同。
七
脩慎,少府、太常、关内侯王谋,字元泰。元丰与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石本作元汉。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、廖本作元泰。盖李□依《 三国志》改。此为张本仅依元丰本一证。(汉嘉人也。)
□□,原脱品题。云南太守张休。廖本此下有小“阙”字。阙字与县贯也。
右二当作三。人,汉嘉人士。【在刘氏世。】下各目皆止于士字。则此四字当衍。或移注张休下。
文学,荆钱写作制。州刺史尹珍,字道真。(毋敛人也。)《函海》本有注云:“荆原作制。刘、吴、何、李本作荆。 ”今按,旧惟钱写本作制,笔误也。元丰以来刻本皆作荆。此为《函海》所据本系录钱本之证。
□□,巴郡太守傅宝,字纪图。(平夷人也。)
【忠义,冠军将军、宁州刺史谢恕,字茂理。】(毋敛人也。)恕东晋人,不当列此。按《南中志》,当是尹贡。盖旧钞脱之而下云“三人” ,旧校者妄移谢恕补之也。兹改正。
〔名德,彭城相尹贡,字〕□□。〔(夜郎人。)〕
右三人,□柯各本作字不同已前注。人士。在后汉。
忠义,大将军、朝侯祭酒锡光,字长冲。廖本此下有小阙字。谓原阙县贯也。
右一人,西城人士。
忠义,云南太守、阳迁亭侯吕凯,字季平。(不韦人也。)
右一人,永昌人士。
义正,安汉将军、建宁太守李恢,字德昂。廖本此下有阙字。今按,《三国志》,恢俞元人也。兹补入。 〔俞元人。〕
□□,领军爨习。廖本此下注小阙字,下二目同。
□□,御史中丞孟获。
右三人,建宁人士。
□□,辅汉将军孟琰,字休明。
右一人,朱提人士。
先泥和女络。(符人也。)
右一人,列刘、李、廖本作列,他各本作烈。女,江阳人。
大凡三州十三郡,自汉兴至三国之终,士女载传记者三百四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五。十人。(二百九十三人士,四十七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五十二。人女。)此数与各郡标目数及小计数皆不合。别于分注订之。廖本注云:“按人数不合。盖传写多非其旧也。卷中前后各条皆仿此。”
八
公七人。 大将此下,元丰、钱、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有军字。二十二人。 侯二十人。 卿佐十四人。 侍中七人。 尚书五人。 司隶校尉六人。当作七人。说在注释。 〔京兆尹一人。〕
州刺史十三刘本作二人。 存目中有刺史及州牧十三人。然谢恕不当计入。只十二人。
郡守四十八人。 国师三人。 光禄大夫四人。 尚书郎十二人。 中【书】郎将、御史六人。书字当衍。说在注释。 公车令、谏议、太中十一人。 公府辟士八人。 高士【一】〔十四〕人。旧讹为一人。当作十四人。说在注释。 聘士七人。 征士四刘本作十人。 节士【四】〔八〕人。当作八人说在注释。 〔孝子六人。〕当补,说详注释。下同。 〔博士四人。〕 〔大儒二人。〕 〔学士五人。〕 〔方士一人。〕 〔义士、烈士十一人。〕 〔令长七人。〕 〔治中、别驾、诸部从事十四人。〕 〔郡吏十人。〕 〔孝廉、茂才及县吏等十二人。〕 〔童子三人。〕
列刘、李、廖本作列,他各本作烈。女四十七人。当作五十三人。然各旧本皆作四十七人。廖本有小注云:“按人数不合。盖传写多非其旧也。卷中前后各条皆仿此。”
九
益梁宁三州三国【两晋】以来人士目录旧校云:“添立《目录》。”
明略,大司农、西城公何攀,字惠兴。(郫人。)李本司农二字作小字,西城误西域。
清秀,大长秋寿良,字文淑。(成都人也。)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王、浙、石本无也字。元丰、钱、《函》、廖本有。下删也字同。
果烈,西河元丰本误作“梁益二州”四字。太守柳元丰本误作刘。隐,刘、李本作纯。字休然(成都人也。)
□□,原无品题。梁益二州都督杜祯,《函海》作桢。字文然。(成都人也。)
□□,都督度支、巴东太守柳伸,字稚原。(成都人也。)元丰及廖本作“字稚原”。他各本皆作“字雅厚”。《后贤志》同。
德行,江阳太守何随,字季业。(郫人。)
令德,犍为太守杜轸,字超宗。(成都人也。)
□□,犍为太守杜烈,字仲武。(轸弟。)
□□,建宁太守杜良,字幼伦。(轸少弟。)元丰、钱、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《函》、王、浙、石本皆无注文三字。廖本独有。顾广圻依《轸传》补也。
□□,益州刺史杜毗,字长基。(轸子。)二字注文惟廖本有。
德行,给事中任熙,字伯远。(成都人也。)
□□,涪陵太守任蕃,字宪祖。(熙子。)
义正,郫令常勖,字脩业。(江原人也。)
□□,州都常忌,字茂通。(勖从弟也。)
令才,太史令高玩,字伯珍。(江原人也。)
闳元丰、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作温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廖作闳。才,湘东太守常骞,字季慎。元丰本作季祯。他各本作季慎。(江原人也。)按《后贤志》,当作魏郡太守、材官将军、关内侯。只题湘东太守非。
述作,武平太守常宽,字泰恭。(骞从弟也。)
□□,使持节、西夷校尉张岐,《后贤志》作峻。字绍茂。(成都人也。)
□□,征西将军、西夷校尉、益州刺史王异,字彦明。(成都人也。)
勇略,雍州刺史、南中郎将、重安开国侯李阳,字叔文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文叔。(郫人。)
□□,征虏将军、广汉、梓潼太守杨谦,字令志。(成都人也。)
右二十【二】〔一〕原只二十一人。人,蜀郡人,在元丰本无他各本有。晋世。
强济,少府 、成都威侯李毅,字允刚。张、吴、何、王、石本作纲。(郪人。)
□□,西夷校尉李钊,字世康。(毅子。)
仁让,汉嘉太守司马胜之,字兴先。(绵竹人。)
德义,梓潼太守王化,字伯远。(郪人,文表孙。)
□□,巴东太守王振,字仲远。(化弟也。)
□□,作唐令王岱,字季远。(振弟也。)
述作,蜀郡太守王崇,字幼远。(岱弟也。)
素隐,中书郎王长文,元丰本文字作空格。字德□。(郪人也。)
□□,建宁太守段旧各本作耿。廖本依《后贤志》作段。容,字宗仲。(广汉人也。)
右九人,广汉人,在晋世。
□□,原脱品题。汉元丰本作广。中太守李宓,元丰本宓字作空格。字令伯。(武阳人【也】。)元丰本无武阳二字,作一空位。
□□,汶山元丰本山字作密。太守李赐,字宗硕。(宓元丰本作密。证上目空疤亦作密。汶下密字为误移填字。子也。)
□□,太傅参军李兴,字隽硕。钱写本作隽头。他各本作隽硕。(赐弟也。)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王、石本作赐子。误。
□□,广汉太守张【征】,〔微,〕当作微,已前注。字建兴。(翼子也。)
□□,谯国内史费缉,字文平。(南安人。二子见《寿良传》。)
执义,衡阳太守《后贤志》作“ 内史”。杨邠,字岐之。(武阳人。)
清正,李本作清义。尚书费立,字建熙。(南安人。)
右七人,犍为人士,在晋世。各本文同。
□□,原脱品题。卫尉文立,字广休。(临江人也。)
□□,武陵旧各本误作武阳。廖本改。太守杨【崇】〔宗。〕旧各本作杨守。廖本作崇。按《巴志》当作宗。(临江人也。)
□□,□廖本外各本作牂。柯 张、吴、何、诸本作□。太守毛楚。(枳人。)
右三人,巴郡人元丰本无此人字。李本人下有士字。在晋世。
述作,太子中庶子陈寿,字承祚。(安汉人。)
□□,骠骑府掾陈莅,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作莅。下同。字叔度。(寿兄子。)
□□,上廉令陈符,字长信。元丰本作“长性”。钱、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《函》、王、浙、石本作“长住”。廖本作信。(寿兄子。)按《后贤志.陈寿赞传》文,符为莅兄,当叙列莅前。
□□,建宁太守陈阶,字达之。钱、刘、李、《函》本作芝。( 莅〔从〕依《陈寿赞传》补。弟。)
正直,汉中太守阎缵,字续伯。吴、何、王、石本作“阎绩伯”。脱、误。(安汉人。)吴、何、王、石本作“安人”二字。浙本原同吴何本。挤补作“阎缵”字,又脱“伯”、 “汉”二字。
卓略,长水校尉、荆州刺史张奕,元丰本作弁。字希祖。(南充国人。)
令德,锡令谯同,字彦绍。(周子。见《周传》。)旧各本此目在谯登目下。廖本移在前。是。
义烈,扬烈将军、梓潼内史谯登,字顺明。(周孙。)
右八人,巴西人士,在晋世。
清重,长水校尉吕元丰本作李。 淑,字伟德。廖本此下有小字阙,阙县贯也,下同。
右一人,汉中人。
□□,广汉太守李骧,字叔元丰本作淑。龙。(福子。)
右一人,梓潼人。
忠义,江阳太守侯馥,字世明。廖本注有小阙字,阙县贯也。上各目亦多有阙县贯者,旧本皆无阙字。此处旧各本亦无阙字。廖本衍。
右一人,江阳人。
三州后贤五十一人。并前贤,三百九十一人。元丰本五十下无一字。然前贤依上文为三百四十人。合之不得为三百九十一人。当仍作后贤五十一人。
十
撰曰:元丰与《函海》本作“赞曰”。凡此人士,或见《汉书》,或载《耆旧》,或见《郡纪》,或在《三国书》,并取〔其〕钱、张、刘、吴、何、李、《函》、王、浙、石本有其字,元丰、廖本无。秀异,表之斯篇。其洪元丰、张、吴、何、《函》、王、廖、浙、石本作洪。钱、刘、李本作弘。伐弘元丰本作弘,《函》、廖本作宏。钱写本作洪。张、刘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并作张。当作张。显者,张、吴、何、王、浙、石本无者字。并钱、刘、李本作生。附载者,齐之;其但见名字,钱、刘、张、吴、何、《函》、王、石本作目。元丰、廖、浙本作字。而不详其行故,或以已字同。有传,钱、刘、张、吴、何、李、《函》、王、浙、石本皆作“或有以传”。廖本改正。无珍善,阙元丰本善阙二字倒。之;以副直浙本误作真。文,为实元丰本作宝。录矣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