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汶山县 郡治。〕此用《晋书.地理志》补。原作“文山”。 〔本汶江道,〕 依《后汉.郡国志》。 〔蜀改。〕据《三国志.廖立传》。 〔汶山在西,有玉轮阪。〕用《水经注》文缀。原作“□山”,字古通。 〔濊水、駹水出焉。〕六字,刘昭《郡国志》注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。濊,《前汉志》作渽,《水经》作涐。 〔故冉駹界邑也。〕依《后汉书.冉駹传》意补。说在注。 〔其王侯颇知文书。而法严重。贵妇人,党母族。死,则烧其尸。〕用《冉駹传》文补。 〔山岩间多石室,深者十余丈。〕用《寰宇记》卷七十八“汶川县”文割补。 〔有盐溪。山出咸石,煎之得盐。〕此据《太平御览》卷五十二引《华阳国志》文,参《寰宇记》卷七十八文补。
〔都安县 本湔氐道。〕据《前汉.地理志》。 〔李冰作堰处。〕据《蜀志序》文。 〔蜀曰湔县。有观阪,后主登之,看汶水之流。〕据《三国志.后主纪》建兴十四年文补。 〔县东南皆沃野,〕此用《史记.货殖传》文意补缀。 〔有大芋如蹲鸱也。〕七字据颜师古《货殖传》注引《华阳国志》文补。张守节《史记正义》同引,“都安”误作“安上”。蹲作踆。
〔广阳县 郡北一百里。〕此据《元和志》。《水经注》文为“百二十里”。 〔本绵虒道。〕依《郡国志》。前汉无道字。 〔北部都尉治。太康初更名。〕据《水经注》文推定。 〔有玉垒山,出璧玉,湔水所出。〕《郡国志》注“绵虒道”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。 〔连岭九峰,通曰岷山。夏含霜雪,昆仑之仲也。〕此用《寰宇记》引王羲之《与谢安书》,论岷山文,并《一统志》缀九峰句补。 〔一曰沃焦。安乡山,直上六里,岷岭之最高者。遇大雪开泮,望见成都。〕二十六字为《寰宇记》卷七十八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、《四川通志》作“其高直上六十里,山有九峰四时积雪”。 〔山出青珠。〕此为《初学记》卷二十七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。
〔广柔县 郡西百里。〕依《元和志》推定。 〔有石纽乡,禹所生也。〕据《水经注》卷三十六文补。 〔夷人共营其地,方百里,不敢居牧。有过,逃其中,不敢追,〕《水经注》作“捕之者不逼”。 〔云畏禹神;能藏三年,为人所得,则共原之,云禹神灵佑之。〕此二十三字,为《郡国志.注》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。末句《水经注》作“大禹之神所佑也”。
〔蚕陵县 郡北二百二十里。〕此据《水经注》:“蚕陵至北部一百二十里”计算补。 〔本蚕丛邑也。汉武帝元鼎中开为县。〕此依《元和志.翼州》文补。 〔莽曰步昌。〕《前汉.地理志》文。〔有蚕陵山。〕据《旧唐书.地理志》补。
〔升迁县 在广阳西百里。〕此定晋升迁县为今黑水位置推定。说详注。 〔蜀汉立。〕依洪亮吉《补三国疆域志》补,下三县同。
〔平康县 在郡北三百里。〕意推补。 〔有岷阜,江水所出之处也。〕此为《北堂书钞》卷一百五十七引《华阳国志》文。岷原讹作●。《水经注》云:“汶阜山在徼外,江水所导也。”亦当是引《常志》,岷、汶字古通,《禹贡》作岷。《汉书》作□,又作岷。《史记》作汶。《三国志.秦宓传》:“蜀有汶阜之山,江出其腹。”疑常氏原语为“有汶阜之山”,《书钞》夺二字。 〔江初出,未可滥觞。至北部,始百许步。又西百二十余里至汶山,乃广二百余步矣。〕此用《水经注.江水》文补。原引《益州记》,疑亦出于《常志》。
〔兴乐县 在郡东北五百里。〕依南坪位置推算。 〔蜀开,为白马县。晋平蜀,更名。〕此据《宋书.州郡志》引《太康地记》补。云“元年更名,本曰白马”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